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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(繳學雜費)及休學說明

發布日期 : 2023-08-07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3-08-24

 

註冊篇  業管單位:教務處註冊組

1.每學期學雜費請於繳費截止日前,自行登入教務資訊系統(點我)列印繳費單。

帳號預設為學號;密碼預設為身份證字號(首字母大寫)。

ex: 1074001;A123456789。 *請注意帳號不用加cp!!!

*路徑:本校首頁/學生/校務系統個別登入/教務資訊系統

繳費

2.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,依學則第11條規定應令退學。

3.修業期間若有要休學或不繼續修業,請本人務必親自與系辦聯繫確認。

中央警察大學學雜費繳費須知(點我)

 

休學

1.休學相關規定請見本校學則(點我)

2.若未能於繳費截止日前送出休學申請表,則請務必先繳交學雜費保留學籍後,再進行休學申請,以免喪失學籍。

3.本校學則已修訂、公告,刪除研究生得因個人意願申請休學之規定,之後研究生不得因個人意願申請休學。

學則條文修正說明

研究所研究生休學申請表(點我下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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