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教育核心

在兼顧犯罪防治教育目標以及犯罪學門專業發展理念下,從培育矯正治安幹部養成之大學部,抑或之後進修教育發展之研究所(碩士班、博士班),均以「專業」、「創新」、「關懷」為本系(所)共通之核心價值,並分別從「精實學術」、「擴展內涵」、「實踐服務」著手,分別各具有2項之具體作法,且其層次隨教育階段之升高而益趨嚴謹,如下所述:

(一)專業(value):精實學術
1.發展犯罪防治專業研究;
2.精實犯罪防治專業知能。

(二)創新(vision):擴展內涵
1.開拓科際整合之犯罪防治領域;
2.研擬折衷多元之犯罪防治策略。

(三)關懷(volunteer):實踐服務
1.培育積極關懷之服務精神;
2.提升熱忱精熟之執法技術。

實踐上述本系(所)核心價值之方式、目標,具體而言,又可分成如下3項:
(一)培育兼具人文素養與執法能力之犯罪防治專業人才;
(二)精實博士班與碩士班之深造教育,結合犯罪防治之實務;
(三)擴展科際整合犯罪防治學術研究,開拓多元教育訓練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