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罪防治學系由早期犯罪預防學系及獄政學系合併而成,自八十學年度起,分設犯罪矯治組與犯罪預防組兩組;為使犯罪防治學術體系更為完善,本系自八十二學年起系所合一,成立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班及博士班,積極培育更高階之犯罪預防及研究人才。
本系以研究犯罪預防及犯罪行為矯治為主的大學科系,同時採用心理輔導諮商與社會工作技巧,防治社會犯罪,乃是一般大學心理輔導學系、社會工作學系、教育學系、法律學系與本校犯罪問題研究之整合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