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報 於教務處 113年7月15日
有關「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」第2點修正案,經本校於113年6月28日以校教字第1130006865號函公告施行,並報請內政部核轉教育部,業經教育部於113年7月11日以臺教高(二)字第1130071774號函備查在案。
依據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決議,前揭要點第2點修正公布實施後,適用於尚未申請博士學位考試之研究生(含112學年度以前入學者)。
本案聯絡人:編審鄧玲礽,分機4174。
此致
警察政策研究所、犯罪防治研究所
鑑識科學研究所、刑事警察研究所
教務處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