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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發展方向

  • 就業:畢業時授予法學學士學位。經警察特考及格後,由內政部分發警察機關任用;或經司法特考及格後,由法務部分發至各監獄、看守所、少年觀護所、矯正學校(含少年輔育院)、技能訓練所等矯正機關任用。
  • 進修:本校設有犯罪防治研究所,本系畢業生於服務滿一定年限經服務機關同意後,除可報考本校研究所外,亦可報考國內外各大學院校之研究所進修,攻讀碩、博士學位;另亦可報考觀護人、司法官、公設辯護人、社會行政等國家考試。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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