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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學研究生自106學年度起,免送復學申請單

發布日期 : 2017-07-26 最後更新日期 : 2017-07-26
因本校學則及相關法規,皆無休學後須申請復學之規定,爰取消送陳復學申請表之規定。

研究生應於復學學期之註冊日前,完成繳納註冊費或至學生總隊生假,以完成註冊程序

感謝大家的協助

洪國元
中央警察大學教務處
TEL:03-3282321轉4174
33304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5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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